顧霆深

領證那天,我把那份擬好的協議推到他面前。 “顧先生,我們約法三章。第一,不同房。第二,不干涉彼此私生活。第三,對外維持體面,對內各過各的。” 他坐在對面,袖釦的白玉在燈光下泛著溫潤的光。手指按在協議上,從頭到尾看了一遍。 然後他抬眼看了我一下。 就那麼一下。什麼表情都沒有,黑沉沉的眼底像結了霜。 我以為他預設了。 新婚夜,我等了一晚,他沒來。我鬆了口氣,心想這人倒是說話算話。 第二天一早,管家遞來一張紙。我接過去一看—— 是我那份協議。落款處多了一行字,鋼筆寫的,筆鋒凌厲得像是刻上去的: “以上條款,本人均不同意。顧霆深。” 我攥著紙,手都在抖。 晚上十點,房門被推開。他穿著居家的黑色襯衫,袖口捲到小臂,手裡拿著我的備用鑰匙。 “你幹什麼?” 他沒回答。把鑰匙擱在床頭櫃上,發出輕輕一聲響。 然後他坐到床沿,側頭看我。拇指慢慢摩挲著無名指上的婚戒。 “協議我沒簽,”他說,聲音不高不低,“但你簽了結婚證。” 我往後退了退:“我們說好的——” “那是你說的。”他打斷我,語氣平穩得像在唸財務報表,“我沒答應。” 他傾身過來,一隻手撐在我耳側。 “顧太太,婚都結了。” 頓了頓。 “你覺得你還跑得掉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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